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时间:2023-07-09 19:40:13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此文共15687字]

第一篇: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的关键。谁拥有初始提名权,谁就有提拔干部的权力。在这个阶段出现问题,就会直接导致最后选人用人的失败。如何从理性上扩大干部任用初始提名民主,将提名决策权前移?带着这一问题,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工作实践,对部分前沿问题进行了粗浅的思考和探索。

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地在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问题上进行了大胆的、有益的探索,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民主程度难把握,衡量标准不够明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确定考察对象时,应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重要依据。但最后“得票数”不能作为干部初始提名的唯一依据,必须结合多方面的情况综合考虑。组织部门在综合分析时,很难把握好这个尺度。例如,评价一个干部究竟要有多少群众认同,才算得上群众公认;得票数是否真实地反映了干部的群众认可程度和实际能力等。对某一岗位应该选用什么人,不该选用什么人,没有限制性规定,具体操作时不好把握。此外,按照什么比例产生提名人选没有硬性规定,没有操作依据。

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程序不够规范,提名环节缺乏强有力的制度约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选 ……此处隐藏15715个字……盲目性,提高推荐的针对性和准确性。三要科学分析推荐结果。推荐结果虽然可以反映一定的民意,但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在工作中要多做考察了解工作,多方面听取意见,在辨别意见真伪的基础上,正确分析个别人的意见与大多数人的看法的关系,干部小节与主流的关系,从而对推荐结果作科学的判断。四要适当公开推荐结果。为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推荐结果可在参加推荐人员范围内公开,既能够将干部选任工作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也可以增加广大群众参与干部选任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三是如何以制度规范初始提名行为。探索推行缺位预告机制。在民主推荐之前,应该对所有拟选任的岗位进行描述,把空缺职位、任职资格和条件、选拔方式和程序等提前向群众公开,让广大干部群众充分掌握必要的信息。进一步完善责任追究机制。领导干部个人向任免机关推荐干部人选时,要实事求是地填写领导干部推荐报告,并附上署名的推荐材料。推荐材料要包括推荐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民意情况。要如实地反映推荐人选的优缺点,对推荐失真失实、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推荐人的责任。实行全委会成员民主推荐提名制度。此制度在浙江等地已经先期实行,主要适用于提名乡镇和重要职能部门正职干部。这样,既使“一把手”应有的用人建议权在确定参考人员名单的过程同步中得到体现,又受到全委会委员民主提名的合理制约,能够有效防止用干部问题上少数人或个人说了算的现象,把提名上的失误控制在最小程度。探索试行差额提名制度。采取明确推荐职位、任职条件,召开领导干部大会进行定向“海推”,差额考察,书记办公会差额提名,常委会差额票决的方式。

《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来源于,欢迎阅读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的思考经验材料。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问题的调研与思考[此文共15687字].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