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武穴市西港港长制工作方案
为加强武穴市西港管理保护工作,落实管理责任,健全长效机制,根据《武穴市推行江河湖库港(塘)长制工作实施方案》(武办文【2017】9号)、《武穴市2017年度江河湖库港长制工作方案》(武江河湖库港长办【2017】1号)的精神,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二)建立考核督查问责机制。把水环境综合治理和“西港港长制”工作纳入各镇处和相关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考核。考核结果与财政“以奖代补”资金、干部实绩和任用挂钩。对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扬,在西港管护项目安排和资金投入上予以优先考虑、重点倾斜。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排名靠后的港长,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资源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并追究责任。
(三)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加大对“西港长制”的社会监督力度,主要港岸边显要位置设立港长公示牌,聘请当地群众代表担任监督员,定期对西港的治理和管理效果进行评价。建立西港保护信息发布平台,畅通公众投诉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