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宪法故事”征文稿
我与宪法的亲密接触
我上世纪70年代中期出生在桂西北一个偏僻的小峒场,我父母都不识字,因为吃尽了没文化的苦,他们比较重视几个孩子的上学问题。我初小(小学一到三年级)是在屯里的教学点上学的,时逢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初期,从老师的言传中,我隐隐约约我们的生活中有“宪法”这么一个东西,但由于初小阶段识字不多,对“宪法”尚无准确的认知。
高小(小学四到六年级)时,我到四公里之外的乡中心小学上学,当时我国第四部宪法(82年宪法)已经全面实施了几年,宪法的宣传力度也较大,记得县法院在严打时期曾经到乡中心小学操场召开公判大会,全体师生、群众都要参加,法官在公判大会上会强调遵守宪法、法律等问题;学校也会组织 ……此处隐藏780个字……保险公司协商答应给付的数额高出40%左右。通过亲历这次诉讼案件,我感受极深,既真切地觉得法律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它帮助我们获得了应得的利益,保护了我们。同时也觉得有时候法律真的是冷酷无情,比如作为受害方,对于一些我们认为合情合理的请求,由于一些法律条文的条条框框限制而无法得到理解或支持。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可能会觉得宪法离我们很远,其实,宪法无时不在,生活中的所有法律规章,其背后都有宪法的渊源。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其内容相对原则和抽象,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婚姻法》《刑法》《国家安全法》《交通安全法》等,就是按照宪法制定的,是宪法在某一方面(领域)的体现。这些细化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为宪法的实施和依法治国提供了制度性支持。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伟大历程中,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知晓宪法,进而学会用宪法来维护自己的基本权利,学会如何自觉遵守宪法秩序,捍卫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更要将宪法作为行为准则,时刻提醒自己,约束自己的行为,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做一个内外兼修,业务精湛,品格正直的公职人员。这样才能保持社会秩序的良好运作,保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环境,保证新时代金融改革开放与稳定发展,让公民在法律上的权利能够得到有效保障,这也是宪法与公民联系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