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司车辆安全运行,严格控制车辆安全事故发生,通过强化日常安全考核,使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行车意识,认真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一、车辆安全事故定义
车辆安全事故指驾驶公司车辆(含货车)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及与车辆相关的事故(如车辆盗抢、人为机械事故等)。
二、车辆安全事故汇报规定
(一)车辆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应第一时间将事故情况向所属管理部门的车辆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
(二)城市公司包含所属门店应第一时间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报告;
(三)公司车辆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四)重大安全事故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
(五)事故处理完毕后,事发单位须将完整的事故经过、处理结果书面向公司车辆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汇报;
(六)如有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将追究当事人与相关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并严肃处理。
三、车辆安全事故处理规定
(一)发生安全事故后,驾驶员及时做好警示提醒并迅速拨打报警电话110或122,有人员伤亡呼救120;
(二)当事人应迅速将事故报所在保险公司备案;
(三)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应的现场处理,尽可能用手机等设备保留事故现场证据或找现场第三者证人作证;
(四)轻微碰擦事故(无人员受伤或车辆受损不严重)在向车辆主管部门负责人汇报后,可至快速理赔中心处理或互留电话 ……此处隐藏1854个字……>10个月安全奖
11个月安全奖
11+1/4个月安全奖
11+1/2个月安全奖
15
S<1000元
11个月安全奖
11+1/4个月安全奖
11+1/2个月安全奖
11+3/4个月安全奖
16
全年无事故且考核合格
全额发放
备注:
1)当月15日(含15日)之前签订劳动合同的,按整月计算,15日之后的按半月计算;
2)入职满一年且全年安全无事故,考核合格驾驶员发放金额定义为“正常发放金额”,正常发放金额=月均发放金额×12;
3)入职满一年,年度内有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发放金额参照标准执行,且定义为“考核后剩余金额” ;
4)入职不满一年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发放金额为:月均发放金额×实际工作月数;
5)入职不满一年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发放金额为:考核后剩余金额×[实际工作月数/12]。
五、奖惩实施
(一)安全事故以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内事故数据为考核依据;
(二)车辆管理部门、城司(含所属门店)对当月发生的安全事故在事故处理完结后依照本办法中“日常事故考核奖惩”相应条款对当事人进行考核;
(三)车辆管理部门、城司(含所属门店)以年度为单位,按照本办法中“年度安全行车考核奖惩”中考核要求及发放标准汇总造册“年度安全奖”,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发放。
六、其他
1.本办法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其他未尽事宜依据公司规章制度执行;
3.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