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处团委“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2-12 19:38:17
关于做好处团委“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此文共2228字]

关于做好处团委“五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所属各单位团支部:

2018年以来,处属各单位团支部以党的十九大和团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公司、处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处党委和公司团委各项工作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承和发扬共青团的优良传统,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我处高质量转型发展实践,较好地发挥了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营造“学比赶超”的良好氛围,处团委决定开展 2018 年度共青团系统“五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和申报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3个)

申报条件:

1.班子建设好。能够认真贯彻本单位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要求,班子健全,整体素质较高 ……此处隐藏576个字……40px;line-height:37px">(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五四表彰活动,是建立完善团内表彰激励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活跃团的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团支部要把此项活动作为团的工作的一项经常性活动,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和完善申报方案,把团组织的“创先争优”活动与基层团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与团的各项重点性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和促进团的各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各单位团支部要认真做好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审查把关和有关材料的整理上报,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多方面听取团员青年和有关部门的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团支部要及时总结开展表彰活动的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进行交流和推广。同时充分利用团内各种宣传阵地,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做贡献、争当表率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团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引导和激励团员青年为我处发展做贡献。

原则上各单位推荐的每一项先进集体1个;先进个人1名,所有推荐对象须认真填写《推荐和审批表》(一式一份)要求先进集体1500字,青年岗位能手1200字左右的优秀事迹材料,要求突出事迹,语言简练,于4月20日前与电子版一起上报处团委。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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