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直工委《关于2019年度市直文明单位(标兵)创建与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全面提升机关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水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联社党组研究,结合联社工作实际,特制定2019年度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改革创新,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为主线,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与运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结合、与市直“1+3”党建工作要求相结合、与本单位业务工作相结合,不断提升机关干部职工政治素质、思想建设、道德修养和文明程度。推进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常态化、标准化、特色化,为“走进新时代、建设大运城”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
责任科室:办公室 完成时限:2019年底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5月1日-5月15日)。根据文件精神,结合联社实际,研究制定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时间、工作步骤、创建措施、具体要求等。
第二阶段:提高认识(5月16日-5月30日)。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文明创建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文明创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创建目标和要求,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5月30日-12月31日)。严格按照市直文明单位的考核标准,坚持硬件、软件一齐抓。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全面完成精神文明创建各项任务。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创建档案,加强对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具体指导,结合工作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成果,及时总结成绩,查找不足。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从管理标准、工作标准、环境标准、服务标准等方面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持久化,坚持以创促改,以创促建,以创促管,创建结合,把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基本任务长期坚持,确保联社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