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坚持以人为本、儿童优先、尊重妇女的宗旨,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加快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和机制创新,着力增强民生保障能力,着力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工作调节社会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为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做出应有贡献。现根据妇女儿童纲要规划的要求,对民政局相关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重视妇女儿童工作
市民政局非常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把促进妇女儿童发展摆上重要位置。从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入手,妇女工作做到“四有”,即有领导,有机构,有人员,又经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开展,妇女队伍整体素质得到提高。坚持把妇女同志的学习教育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手段常抓不懈,组织参观活动,开拓视野,增长见识。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加强对妇委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显著提高了广大妇女的整体素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进一步提高了妇女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扩大宣传、认真履责
解决干部职工思想认识中忽视妇女儿童工作,重视程度不高的问题。其一,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职工认识到女性“半边天”的重要地位和国家对儿童教育成长的重视;其二,要发挥组织交流谈心作用,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其三,民政局各妇女儿童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不遗余力地开拓妇女儿童工作。
三、坚持 ……此处隐藏1272个字……加快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步伐。积极宣传婚姻自由、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杜绝了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的发生。积极提倡婚前体检,倡导建立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严格审核,把好登记关,防止骗婚或胁迫婚姻的发生,登记合格率保持在100%。在离婚登记中,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积极做好调解工作,落实妇女的住房、财产分配等生活保障措施及孩子的抚养教育问题,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婚姻登记部门对婚姻登记实行了信息化管理,把当事人所有信息录入计算机联网,防止重婚,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强化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的良好风尚。在城市社区和农村社区的建设中,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及各项对妇女儿童的优惠政策做为重要评比条件,进一步提高妇女地位,保障妇女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救助资金来源渠道单一,救助力度小。目前民政部门虽然在救灾救济、低保救助、优抚、城乡大病医疗、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几方面对妇女儿童制定了救助措施,但资金基本上是县财政配套,社会各界的捐助少,多数患病的特困妇女儿童虽受到民政部门给予的一定救助,但仍然面临着无钱治病的难题。
(二)部门之间协调少,存在重复救助和救助不到位的现象。妇女儿童救助工作涉及残联、民政、社会劳动保障、司法、文化、公安、财政、教育、医疗卫生、妇联等十几个部门和机构。虽然各部门的主要职能不同,但某些职能又存在交叉,由于部门之间缺乏联动机制,有时相互推诿扯皮,或对同一事项又存在重复救助的现象。
三、意见及建议
(一)建议上级政府尽快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理顺上、下之间,部门之间的工作机制,提高妇女儿童的救助合力。
(二)建议上级部门加大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救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