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以全国人社系统先进集体荣誉为新起点,翻篇归零再出发,锐意创新谋新篇,带领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省委十四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全市人力社保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今年以来,已选树“最美人社人”10名,培育入选省级“万名好党员”1名、市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6名、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级先进党支部2个。2名党务干部参加市级机关“见初心”党务干部职业能力大比拼,均获三等奖。4月27日、6月29日,市人力社保局分别在全省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市机关党建工作表彰大会作现场发言和书面交流。根据《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建设清廉湖州的实施意见》(湖委发〔2017〕26号)和《湖州市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方案》(湖委办〔2018〕66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2018年,局党组始终把学习宣 ……此处隐藏2877个字……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监督,完善内控措施,健全完善资金使用决策和监管机制,加强《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人力社保系列法律法规以及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等执行情况和大学生创业就业补贴、社保基金、人才专项资金使用的常态化监督检查。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了解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经常性教育提醒,督促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驻局纪检组、局机关纪委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带头检查直属单位“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度考核。
(四)强示范,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带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自觉强化党性锤炼、品行修养,切实做到勤政务实,清正廉洁。认真贯彻党章党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六大纪律”要求、省委“28条办法”、市委“24条办法”,严格遵守《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关于禁止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若干规定》等廉政规章,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坚持以上率下,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专项行动,形成问题清单、制度清单和整改清单,限期落实整改并按月上报。积极参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民主生活会和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学习等活动,带头执行县局级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确保系统上下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