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
按照旗委和旗纪委的总体部署,根据旗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方案要求,旗委办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注重源头防范,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为契机,以创建“鄂前党办·服务先锋”党建文化品牌为载体,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现将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班子集体责任的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务使用公开制度》等,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决策行为,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水平。
二是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风险防控。建立廉政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及时发出预警信息,做到廉情动态及时掌握、及早应对,提升预防力。
三是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旗委办充分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派驻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反腐态度坚决、旗帜鲜明、立场坚定,为派驻纪检组设立了专用办公室和配套办公设施,并按照纪检组的要求,开展了办公室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等方面的自查工作。
2017年,旗委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2018年,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全会、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严密的制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机关清廉、政治清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