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家实施了结构性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提高出口退税税率,扩大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以及稳固推进的营改增税制政策,为社会各行业不断释放改革红利。但伴随着国家税制改革,也催生出大批财税领域的犯罪,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严重扰乱国家税收体制和经济秩序。随着信息化的发展,财税领域犯罪分子作案手段也“与时俱进”,近几年来,郸城县公安局侦办的涉税犯罪案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结合我局在侦办涉税案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做一下分析和汇报,以供参考。
一、涉税犯罪成因
(一)利益驱使,涉税犯罪侵犯的是国家的税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相较其他犯罪而言,没有明确的“受害人”,没有较为激烈的利益冲突,犯罪份子利用自己掌握的税务政策、税务知识和社会资源,在相对安全、舒适和隐蔽的物理环境下就能实施犯罪,而且虚开犯罪成本低、利益大,可以说是“吃着火锅唱着歌就把钱挣了”。
(二)工商、税务机关局在办理公司登记的时候要认真甄别,严格把关审核,对于同一时间段在同一区域注册的同一类型又无实际注册资金的公司,要定期筛选,通过上述四个要素,肯定能筛选出一部分空壳公司,发现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斩断犯罪分子通过多开公司多次领取发票的渠道。税务机关也应加强税务监管,严格一般纳税人申请审批,对发票领取进行严格登记,杜绝违规“代办行为”。税收管理员对辖区内的企业监管到位,对于长期无生产经营却多次申领发票的企业列为重点观察对象上报税务稽查部门。
(三)多部门联动,打防涉税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仅凭一家之力、一家之言是不行的,公安部门积极争取工商、税务部门支持,建立联合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开展紧密合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与工商、税务部门一道做好打防涉税犯罪工作。
(四)争取领导支持,随着经济发展,经济犯罪逐渐成为主流犯罪,经济犯罪数量和规模日益增大,相比而言,我县经侦力量还很薄弱,在公安部经侦局两年锻造全新警种的号召下,决心打造一支有过硬本领和铁的纪律的公安队伍,严厉打击涉税犯罪,护航我县经济平稳向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