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3-08-28 16:19:31
市司法局关于改进文明单位创建的调研报告[此文共2804字]

根据市文明办《关于提供改进文明单位创建调研材料的通知》要求,我局对照调研提纲,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开展了广泛的走访调研,征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形成了调研报告,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局参加文明单位创建的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营造文明创建氛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局班子高度重视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坚持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同部署同落实,建立了完善的文明创建工作机制,明确目标、夯实基础、健全制度、规范工作。一是坚持层层抓落实。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和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日常文明创建工作事宜,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二是工作开展有规划。每一年我局都适时召开文明创建专题会议,组织局务会认真研究,因地制宜,围绕中心工作和文明创建主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措施,将文明创建工作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始终。三是全员参与。实行“一岗双责”,有效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各部 ……此处隐藏1596个字…… style="text-indent: 2em; font-family: 仿宋, SimSun; font-size: 21px;">4、强化文明单位的属地管理。各级各单位应按照市级文明委的工作要求,加强辖区文明单位一些创建工作的督办检查,督促各级文明单位从参与社区共建,落实综合治理等工作任务入手,丰富创建内涵,实现单位的发展与地方的发展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5、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变被动创建为主动创建。进一步发挥服务功能,提高群众对文明创建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率。在考核标准中,要做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日常管理、理论学习、宣传工作、文明创建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基层群众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度、满意度、支持度进行定性分析,两项进行加权考核,基层群众的定性分析加权比重要达到60%以上,机关事业单位重在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形象。

6、进一步健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机制。一是调研机制。加强调研力度,通过调研促进创建的深入,通过督促提高创建的实效;二是建立激励机制。要根据考核情况,对文明创建工作落实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考核不合格者,要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密切与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联系,组织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进行专项调研,通过座谈会、通气会、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反馈基层文明创建工作动态,获得更多的合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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