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派驻监督的路径思考
摘要:派驻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是新时代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派驻监督全覆盖的深入推进,如何强化派驻机构管理、更加有效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已经成为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研究的重要课题。笔者结合一年来的工作实际,选择了派驻监督这一视角,通过开展座谈讨论、征询意见建议、查阅文件资料,分析总结归纳,就派驻监督的基本路径、实践困惑和对策建议进行了初步探讨,形成了几点粗浅认识和思考。
一、加强派驻监督的主要路径
1、驻点方式。邓小平曾指出,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来自党委会本身。一方面是因为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彼此熟悉,同时也是因为领导者彼此监督可以形成有效的权力制约关系。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准确了解掌握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不断加强融入,强化“贴身”监督、精准监督,实现“吃一家饭、管几家事”的工作目标。如,充分利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监督手段,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监督,按规定及时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报告重大情况,切实起到平时警戒、有事汇报的作用。
2、参与方式。通过参与决策,监督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正确执行上级决策和制定自身决策,是派驻纪检组实施监督的重要途径。如,参加和筹备驻在部门重要会议,参与重要文件起草和会签,参与反腐倡廉工作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对重要干部任免进行前置性把关,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等方 ……此处隐藏1829个字……两个全覆盖”。但是全覆盖不等于全方位发力和平均用力,需要“重其所重,轻其所轻”。履行好监督职责应深刻分析和准确把握被监督单位和地区“森林”和“树木”的状况,在兼顾全面的同时,盯住重点,掌握特点,精准出击,有的放矢,通过解决点上问题带动解决面上问题,通过解决局部问题带动解决全局问题。要突出重点人,盯住一把手,盯住群众反映集中、问题多发频发的岗位来说事;突出重点事,始终把党中央关注的问题、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持续有效地跟进;突出重点领域,紧盯廉政风险高的领域,紧盯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领域,紧盯重大部署落地落实的领域,解决好“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四是既要有刚性,又要有柔性。《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凸显了监察权的宪法地位和层级较高的权力属性。如何把握监督执纪的尺度,科学合理地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自由裁量权,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是衡量监督执纪成效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一方面,派驻纪检组要把从严监督与主动融入相结合、从严监督与真心保护相结合,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要注意力度,力度不够,无法起到教育、震慑作用;力度过大,不给干部改过自新的机会,也不利于纪检工作的开展。派驻纪检组要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占绝大多数的轻微违纪问题,要第一时间处理,或予以谈话提醒,或予以组织处理,实现抓早抓小,让红红脸、咬咬耳朵经常化。对少数严重违纪的,要及时予以党纪政纪处分或移送司法机关。另一方面,各驻在部门党风廉政风险不尽相同、各有特点, 派驻纪检组需要深入了解驻在部门的历史文化、行业特点,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状况,分析腐败发生的深层次原因,应坚持创新理念,探索精准监督的方式方法,抓住监督执纪问责的要害和关键,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具体问题,区别对待、精细化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