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防控分析研判报告

时间:2023-06-23 22:57:21
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防控分析研判报告[此文共1914字]

人民检察院廉政风险点防控分析研判报告

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全面提升检察院廉政风险管理规范化水平,按照县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意见,对我院廉政风险防控点进行分析研判,现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

根据三定方案安排,我院分为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五大部门和法警大队,各部门在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的重要性,在行动上切实加强工作纪律、深化廉洁自律意识,树立了良好的检察队伍形象,我院没有出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政问题等违纪违法案件。

主要廉政风险表现形式

第一检察部负责办理本院受理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出庭支持公诉、抗诉,开展相关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以及相关案件的补充侦查,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理刑事申诉案件。部门廉政风险点表现形式为①私自办案或干预其他经办人办案,谋取私利;②私自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申诉人、亲友,接受上述人员提供的财物、宴请、娱乐、旅游活动或者向上述人员报销费用、借用财物、办私事;③泄露国家秘密、检察工作秘密,或者为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亲友打探案情、通风报信;④违法使用批捕权,错捕、漏捕或不捕收受他人财物;⑤利用审查起诉权,收受他人财物;⑥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收取当事人好处。⑦不履行“一岗双责”或履行不到位,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

存在主要问题

检察院为法律监督机关, ……此处隐藏620个字……像;对量刑结果的计算方式进行一定程度的公开,如在审查报告、量刑建议书、公诉意见书公开或与犯罪嫌疑人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时公开说明。

加强案件监管。业务部门负责人要加强案件日常监督,检察长或分管领导定期对检察官办理的案件进行抽查,发现检察官在办理认罪认罚从宽案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提出纠正意见。检察长(分管院领导)可以根据需要抽查,或者指派其他检察官审查。落实案件管理机制,加强办案执法规范化。绷紧办案人的廉政弦,禁止越位打探案情。在调查取证中保证至少两名办案人员在场,严禁私下会见当事人及其家属、律师,或泄漏案情、利用职权收受当事人的好处。

接受外部监督。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坚持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人民法院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听取监察机关、侦查机关、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意见建议;按照规定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重要案件信息和法律文书,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督促检查。始终坚持“抓廉政促办案、抓素质促形象、创一流业绩、争创模范检察院”的工作思路,从党组抓起,注重发挥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廉洁从检建设工作中的头雁效应、组织管理作用和言传身教的警示作用。为每位干警建立党风廉政档案,签署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公开承诺书。每个季度推出检察干警红黑榜。针对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我院党组成员多次有针对性的约谈部门负责人、年青干警,了解思想动态,了解工作实际,针对问题,查找原因,用实际行动筑牢干警公正廉洁、遵纪守法的自我约束防线,内部管理防线和思想道德防线。

**县人民检察院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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