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时间:2023-06-23 13:01:27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此文共1908字]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打算

一、二0一九年工作总结

2019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县委县政府、局党组领导的正确关怀指导下,适应劳动人事调解事业的新发展,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善工作环境,完善服务功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案质量,使劳动人事仲裁机构成为优质、高效、文明的服务窗口。今年截止十一月底,共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77起,立案149起,不予受理28起。其中立案的劳动关系确认争议23起、经济补偿类争议84起、工伤待遇类争议38起,劳动报酬1起,社会保险2起,违约金1起,涉及事业单位26起、其它用人单位123起,涉案金额达3577万余元。接待来访咨询626人次。调解率65%,结案率100%。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和谐劳动人事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一)健全基层调解机构建设,筑牢第一道防线

按照创建国家级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要求,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了适应新形势,实现新发展,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时研究分析我县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基层及乡镇劳动人事调解工作的业务监督和指导工作。

基层及乡镇劳动人事调解机构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等困难,公平、公正、及时、合法的调解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建立了一支高素质的劳动人事调解员队伍,现有调解员1 ……此处隐藏684个字……增加法制宣传的广度,引导劳动者和企业以正确的方式反映诉求和应对纠纷。二是通过网站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增加仲裁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对于日常案件受理及处理情况,做到及时统计、及时分析、及时上报。

(三)加强学习,做好仲裁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加强仲裁委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明确岗位职责与工作要求,提高仲裁案件的审理质量和办案效率。二是加强交流学习。采取“走出去”和“引进来”形式,既参加省市组织的培训,又要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做法,不断提高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水平。三是加强对新进工作人员帮助,不断提高仲裁人员的办案能力。

(四)落实计划,全面推广“互联网+调解”。按照《“互联网+调解仲裁”2020行动实施计划》(人社厅发【2018】83号)、《关于在全国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的通知》(人社厅函【2019】144号)的部署,以推广调解服务平台为抓手,改进服务方式,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切实发挥调解的基础性、前端性作用,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调解服务,让群众少跑腿。2020年全面完成具体目标为:(一)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完成标准化的仲裁庭的建设,完成专业没备、档案储存设备、安全监控设备、仲裁专用办案车辆等建设。(二)在每个乡镇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行政村(社区)设立调解室;在一定规模的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教育、文化、卫生等人事争议多发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主管部门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三)工作场所实现挂牌办公,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流程,实现制度体系健全完备,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网格化、信息化工作,保证调解效能充分发挥。努力全面完成效能建设,为我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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