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办学负面清单自查自纠表

时间:2023-07-09 09:41:52
依法办学负面清单自查自纠表[此文共2376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依法治教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以及孝感市教育局关于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精神,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教育改革,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不断规范办学行为,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围绕规范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中小学校依法办学、教师依法从教问题,推行全面建立依法办学负面清单制度,划定红线,强化监管,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及在职教师有违负面清单的行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诚信制度体系建设和法治建设,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适用对象


教育行政部门及直属单位、普通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民办学校)及其教职员工。

三、负面清单内容

(一)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负面清单


1.在办理行政许可事项中,缺失法定许可环节,遗漏审查内容。

2.批准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开办民办学校或机构的申请。

3.对民办教育机构的许可申请 ……此处隐藏1225个字……校违规聘任、解聘教师,或者不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15.学校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群体性上访或者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16.其他违反、偏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行为。

(四)教师依法从教负面清单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2.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3.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4.组织、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或在校园内传播宗教文化,进行封建迷信活动。

5.歧视、侮辱学生,虐待、伤害学生,或对学生有任何形式的猥亵、性骚扰行为。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面临危险时,不顾学生安危,擅离职守,自行逃离。

6.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教师资格认定、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7.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8.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9.在命题、考试和招生中,泄露国家秘密或相关重要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后果。


10.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11.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12.其他违反教师职业道德准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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