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目标任务及完成情况
(一)目标任务
根据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状,我市2018年森
林覆盖率增长不得低于1.35%;林业投资达到8.98亿元,林业产值达到30亿元;造林面积达到8万亩;本年度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80%及以上;严格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确保林木采伐指标不突破限额,且公平、公正、公开分配,凭证采伐和凭证运输率达100%;严格执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禁止辖区内建设违法使用林地,项目建设征收征用林地审核审批率达100%;完成省林业厅下达的森林保护“六个严禁”执法专项行动工作四个“100%”目标;辖区内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7‰以内,严防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加强松材线虫病、红火蚁等重大林业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严防传入与扩散蔓延。
4.为确保我市在2019年全面拔出松材线虫病,请各镇、街道加强对辖区内病死、枯死树木的清理工作和松材调运检疫工作,一旦发现疑似松材线虫情况务必及时向我局汇报。同时,成立以市局牵头各镇、街道配合的专项检查组,在严查供电局案件的同时,对调入我市的树种和木材制品进行严格检查,一经发现非法调运情况,将进行严厉打击。
5.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作为一项助推脱贫攻坚的惠民政策,补助资金的兑现直接能够增加贫困户的收入,请各镇、街道务必按照《**市2017年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管护工作方案》对辖区内的公益林进行勘界、界定,在化解纠纷后在2018年11月底前完成补助资金的兑现工作。我局将成立工作指导小组对各镇的界定、兑现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并实行一周一通报制度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上报市委市政府。
6.请各镇、街道在实施我们各项国土绿化工程的时候,要结合我们的脱贫攻坚工作,切实将生态扶贫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同时,全市正在大力发展林下经济,请各镇、街道结合辖区的实际情况,按照《**市林下经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加大林下经济建设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