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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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人民法院孙波同志先进事迹材料
孙波,男,1973 年 11 月出生,蒙古族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辽宁宽甸人,现任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在 20 余年的工作生涯中,孙波同志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优秀法官等荣誉,荣立一等功 1 次、二等功1 次、三等功 3 次;2012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2013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4 年被省法院记一等功,同年荣获黑龙江省“五一”劳动奖章;2014 年,孙波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央媒体联合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模范法官”荣誉称号;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分别做出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全系统、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向孙波同志学习。2015 年,孙波获得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同年4月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2017年被评选为全国十大正义人物。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中共黑龙江省委分别做出向“时代楷模”孙波同志学习的决定,号召全国、全系统、全省各级政法机关向孙波同志学习。2019 年被评为“最美奋斗者”,并参加国庆 70周年观礼,2020年获得全市法院突出贡献奖,2021 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 ……此处隐藏3126个字……件焦点,针对本案的辩护人曾在多地法院提出回避、管辖等程序上的问题,严把“程序关”,确保不出现瑕疵,做出了 107 项庭审预案。为保证案件能够及时开庭审理,他还与医生商量,把透析改在夜间进行,以保证白天的庭审。就这样,他用三天共计 38个小时圆满地完成了案件的庭审工作。庭后合议庭全体审判团队加班加点,形成了三十万字十几册的案件审理材料,最终在市中院院长王克贵、主管院长刘庆刚的带领下,通过多次案情分析、研究、研讨,形成了最终的裁判意见,保证了该案在第一时间公开宣判,中央和省内各大媒体对该案进行同步报道。宣判后,该案的审结也得到地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
2020 年新冠疫情肆虐,也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收官之年,他受理了被告人任焕玉等人涉恶犯罪集团案件。当时疫情严重,防控措施严格,这个案件面临着无法提审无法开庭的困境。他一方面快速熟悉案情和证据,一方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采取隔离房间、视频会见等形式对各个被告人进行了庭前提审。提审过程中,发现原审中认罪认罚的 6名被告人都对案件犯罪事实进行了翻供,合议庭对被告人的心态和心理进行了研判,针对庭审可能出现的问题作了充分准备,通过两级法院与公安机关的共同努力,在严密防疫防控的措施下,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实质化开庭审理,并及时宣判。
27 年的审判工作使他深深地感受到法官是一项特殊而神圣的职业。与其他岗位相比,特殊在于,法官更加辛苦,更加清贫,更加责任重大;神圣在于,法官需要忠诚,拒绝见异思迁;需要正义,拒绝怯懦畏缩;需要奉献,拒绝沽名钓誉;需要勤奋,拒绝虚华浮躁;需要进取,拒绝墨守成规。作为一名真正的法官,他的使命就是要以平生所学,为民请愿、为民解忧、为民平冤,努力使法律的公平正义之光照耀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