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方案
为进一步锤炼党性、改变惯性、治理惰性,促进全局党员干部职工队伍真正守法纪、转作风、敢担当、树形象,按照市纪委《关于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的方案》(灵纪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针对中央、省委对三门峡市的巡视巡察和三门峡市委对灵宝市的巡视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在全局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内容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 ……此处隐藏4471个字……hite; line-height: normal;">(一)强化责任。对巡视巡察中发现问题进行集中整治,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必须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抓起,从一个个细节严起。统战系统各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攻坚克难、带头遵纪守法,推动形成上级带头、领导示范、上行下效的局面。
(二)力求实效。开展自查自纠必须严格标准、顶真碰硬,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让每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法纪、勇于担当。
(三)建章立制。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坚持由小及大、由点及面,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找原因,从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上找办法,形成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长期管用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