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假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29日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国计生委100号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管理,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民,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以下简称《婚育证明》):
(一)离开户籍所在县(市)的行政区域(离开地级以上市的区是否需要办理《婚育证明》,由各盛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二)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
(三)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
(四)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探亲、访友、就医、上学、出差等除外)。
第三条《婚育证明》由流动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发证机关)办理。
第四条申领《婚育证明》,应当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向发证机关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
(三)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两张。
已生育子女的,还应当提交由施术单位或者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避孕措施情况证明;计划外生育的,还应当提交处理执行情况证明。
第五条发证机关在接到申请人和有关证明材料后,对于证明材料齐 ……此处隐藏5548个字……年以上,并具有稳定职业和住所的;
(3)已采取绝育措施的。
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须知
一、凡离开户籍所在地的本镇成年人口,拟异地居住30日以上,年龄在18周岁至49周岁之间,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或者以生育为目的异地居住的,外出前须办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持办证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村(居)委会(或所在单位)出具婚状况证明,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镇一楼东面流动人口服务室办理。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的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下面免冠照片3张;
4、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申请表》并由村(居)委会签意见证明婚育情况加盖公章。
5、已婚育龄妇女应提供普查本和结婚证。
如何办理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一、本事项办事流程
申请人持规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地社区工作站填写《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申请表》一式两份,社区工作站对材料齐全的应即时进行初审,并在3个工作日内交街道计生机构。街道计生机构应在接到《申请表》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二、办事材料清单
1.全家户口薄;
2.一寸照片1张;
3.已婚者提供《计划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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