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房产合同,律师365合同范本大全
房产合同二手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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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联系电话:
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姓名;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联系电话:
第一条 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坐落于;位于第___层户,房屋结构为__,房产证登记面积____平方米,地下室一间,面积平方,房屋权属证书号为。
第二条 价格:
以房产证登记面积为依据,________平米,该房屋售价总金额为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万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_______万元整,大写;____________万元。
第四条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五条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期限将该房屋交给乙方使用,乙方有权按已交 ……此处隐藏6443个字……屋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也要促进房屋中介市场有序发展。
1、关于约定条款的效力。目前,中介服务合同中普遍存在着“跳中介”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合同条款。我们认为此类条款如果是中介机构为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提供一定中介服务后,防止当事人利用已获得的服务进行私下交易的背信行为,则不宜简单地一概认为是免除自身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而认定无效。
2、关于“跳中介”行为是否构成违约的认定。包括“跳中介”构成违约等条款在内的中介服务合同签订后,当事人事后没有通过该中介机构达成购房协议,是否构成违约,一般应结合房屋出卖人的委托情况(如:中介机构是否独家代理)、当事人是否存在私下交易、房屋成交价格等方面的事实综合进行判断,而不能仅以买卖双方达成购房协议即认定当事人存在“跳中介”违约行为。
3、关于违约金的调整。中介服务合同往往约定,如果发生“跳中介”行为买受人或出卖人即要向中介机构承担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审批实践中,对此类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是否过高,法院能否主动审查,存在一定的争议。我们认为,违约金的调整属权利阻却事由的抗辩,法院不宜主动干预。一般情况下,在当事人提出请求调整违约金的主张后,法院方可予以审查。对于当事人仅以不构成违约进行抗辩的,法院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予以释明,以明确当事人在法院认定其违约时,是否行使调整违约金的权利。违约金调整的具体标准,应结合中介机构已提供服务的内容,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获利情况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上海婚姻律师
来源:上海房产律师,吉建明律师:1582170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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