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正之风”自查自纠报告[此文共5231字]](https://img.hxli.com/upload/4590.jpg)
哈喇河乡关于关于开展纠正为人民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治理工作的自查自纠报告
威宁县纪委:
自2014年12月23日收到《威宁自治县人民政府纠风办关于开展纠正为人民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我乡党委高度重视,由乡纪委牵头,进一步纠正为人民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重点开展了如下工作:
一、结合“四要十不准”的要求和“四查四整治”的活动内容,牢固树立干部的工作作风。
在全乡村以上干部职工中,认真按照“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对照检查,看自己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改进了乡直各工作部门干部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职责,树立了廉洁、勤政、为民办实事的良好作风,不存在在工作中对前来办事的群众设置障碍,吃拿卡要的不良行为。在工作中,文明执法,礼貌待人,得到全乡广大群众的好评。
二、加强对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教育,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由于村干部是执行国家惠民政策、直接参与项目建设基层工作者,文化水平高低不一,接受政策、理解政策不一致,因此,加大村干部和包村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的重要途径。通过宣传教育,我乡在落实国家强农惠农项目、兑现强农惠农资金、为群众出具各类证明没有与征收社会抚养费等其他收费行为挂钩问题,干部职工务实清廉,认真工作,有力推动哈喇河乡各项事业的发展。
通过自查自纠工作,各机关干部职工找到了各自工作中的差距,都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努力学习 ……此处隐藏4373个字……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乡领导小组以明查暗访,抽样查找,单位自查等方式开展我乡对为民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进行自查自纠,通过查找,未发现我乡乡村两级干部在为民服务过程中向服务对象吃、拿、卡、要、拖在、推、冷、硬和乱收费等现象发生。 针对农网改造、危房改造、生态文明家园建设等强农惠农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存在向群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情况,乡纪委要求涉及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做好三公开(即:补助资金公开、补助对
象公开、信息公开)、三监督(即:干部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乡领导小组在自查自纠过程中,通过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实地调查等方式,未发现我乡乡村两级干部在农网恬适、危房改造、生态文明家园建设等强农惠农项目实施过程中,未发现向群众乱摊派、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发生。
在开展自查自纠过程中,我们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的作用,加大对重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以上带下,以下促上。各部门认真履行对本部门的监管、指导责任,做到党委有专人分管,工作有专门机构和专人负责。
把作风建设纳入部门业务管理之中,建章立制,以建促纠。各部门作风建设寓于业务管理之中,使业务管理始终体现作风建设的要求,使作风建设自觉为业务管理目标的实现服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中共百纳彝族乡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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