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镇党群众路线实施方案
为推动全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紧密结合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精神,根据《中共怀来县委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存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八届六次全会、市委十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以补精神之钙、除“四风”之害、立为民之制为重点,以传承存瑞精神、建设英雄家乡为主线,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鼓励改革创新,坚决反对“四风”,坚持苦干强镇、实干兴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筑牢组织基础、凝聚发展动力。
2、基本原则。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加强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道德品行教育,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意识,践行执政为民理念。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整风精神,抛开面子、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积极开展健康的思想斗争,通过真批评,使问题真解决、真改进。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评议,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以群众是否满意来检验活动成效。坚持领导带头。镇村党员领导干部做到“六带 ……此处隐藏27089个字……群众路线的生动局面。同时,要切实抓好对分管单位的指导工作。各单位党支部是抓好本单位教育实践活动的责任主体,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以好的作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妥善处理好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做好各项税收业务工作、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关系,合理分配时间,使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环节、每项措施都与切实改进作风、保障科学发展、推进地税工作、保障纳税人权益紧密结合,与党员干部履职尽责紧密结合,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教育实践活动的新成效开创地税工作新局面。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畅通群众参与和监督渠道。
(三)强化督促,把握方向。省局成立基层督导组,对济南、青岛市局的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导。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督导各支部做好各环节工作,切实把“规定动作”做扎实、做到位,鼓励探索符合实际、富有特色的“自选动作”。省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分类指导,在注重实效、解决问题上下功夫,什么问题突出就督导解决什么问题,确保中央、省委和省局党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各单位党支部要结合各自业务范围和党员队伍的实际,在解决问题、建章立制、落实整改等方面加强领导,探索务实管用的载体和抓手,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形成一系列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省局内网“教育实践活动专栏”、《山东地税》内刊、《地税时空》等宣传阵地,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精神和决策部署,宣传省局教育实践活动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成效,宣传各单位好经验、好做法。既要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凝心聚力,又要强化舆论监督,推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